《古兰经》,反犹主义者?(2/2):遵守盟约

评论:
字体大小:
A- A A+

属性: 本文是关于一些声称《古兰经》、伊斯兰及穆斯林是反犹主义之论调的驳斥。第二篇:谁是真正的“选民”?

  • M. 阿布杜·色俩目(?2011 IslamReligion
  • 发布时间 09 Jan 2012
  • 最后修改时间 09 Jan 2012
  • 打印: 413
  • 查看: 23,126 (日均: 5)
  • 评论: 1.9 自 5
  • 评论人: 53
  • 已发送: 0
  • 评论时间: 0
最好

安拉的恩典是遵守诫命

如前面提到的,安拉将许多的优越与恩惠赐予以色列人,只要他们信守他们与安拉的盟、约。这一事实犹太人自己也提到了:“由于接受《律法》(Torah,讨拉特),犹太人在神的眼里具有特殊的地位,但当我们放弃了《律法》时,我们便失去了这一特殊的地位。”[1]

因此,我们知道,安拉的恩典不会因为种族而降临,也不是永恒不变的。相反,他的恩典从来都是被赐予那些遵守安拉命令的人们的。不遵守诫命的以色列人是不会蒙受这一恩典的。

犹太人破坏安拉的盟约

安拉在《古兰经》中多次提到,犹太人无视宗教,屡屡犯罪,破坏他们与安拉缔结的盟约。这些犯罪与普通的过失不同的是,他们举伴安拉,膜拜他物,违反并破坏了“十诫”中的第一条[2],并迎合私欲将《律法》人为篡改[3]。至仁至慈的安拉继续给他们派遣使者,以为他们正本清源,纠正他们的错误,引领他们上正路。使者们所带来的教义教规,显然与拉比(犹太学者)们所讲的完全不一样,因此他们拒绝使者的教导,甚至杀害他们。自然,由于他们违抗安拉,拒绝使者,安拉将赐予犹太人的恩典收回。安拉在《古兰经》中说:

“他们无论在那里出现,都要陷于卑贱之中,除非借真主的和约与众人的和约不能安居,他们应受真主的谴怒,他们要陷于困苦之中。这是因为他们不信真主的迹象,而且枉杀众先知,这又是因为他们违抗主命,超越法度。”(《古兰经》3:112)

《圣经》在《帖撒罗尼迦前书》2:15中也陈述了犹太人杀害使者的这一事实,并在《使徒行传》7:52中再次提到。在《罗马书》11:3中我们同样读到先知以利亚控告以色列人,说:

“主啊!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

他们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就是他们拒绝先知尔撒(即《圣经》提到的耶稣),以及他带给犹太人的明显迹象和奇迹。安拉正是欲通过这位伟大的使者将他的恩典带给犹太人,而这一民族用他们的不义换来的是安拉的谴怒。只有那些保持“选择”的犹太人追随了先知尔撒:拿撒勒人基督教徒[4]

基督教徒是“上帝的选民”吗?

事实上,与犹太教徒不同的是,基督教徒和穆斯林都相信,安拉的喜悦不限于或特定于某个选定的种族,安拉的喜悦永远属于那些遵守安拉的盟约的人们。虽然先知尔撒是安拉专门派遣给犹太人的,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基督教本身渐渐成为了所有人的宗教。因此,根据基督徒的说法,谁接受耶稣的教诲,谁就获得神的爱,以及他优越的恩典;谁拒绝,则他注定要进入火狱。

穆斯林也同意这一观点,但事实是,基督徒并不真正跟随耶稣的教导,如他命令他的追随者去遵守犹太人的诫命,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认主独一。相反,基督徒敬拜耶稣,并把他归因于神,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遭受安拉的谴怒,得不到安拉喜悦的原因之一。

对其他民族的谴责

当我们分析在《古兰经》中谴责犹太人的经文时,我们就会看到,就像先前提到的一样,安拉的迁怒始终围绕在他们已破坏了的诫命上。其实这迁怒并不局限在犹太人上,《古兰经》和“圣训”中明确提到,自有史以来,时至今日,它只属于那些不遵从安拉的诫命的人们,即使是穆斯林也罢。在关于一个穆斯林故意杀害另一个穆斯林时,安拉说:

“谁故意杀害一个信士,谁要受火狱的报酬,而永居其中,且受真主的谴怒和弃绝,真主已为他预备重大的刑罚。”(《古兰经》4:93)

我们看到,《古兰经》中类似这样的严厉经文都是针对那些破坏安拉诫命的人们的,而不针对哪一个特定的种族或民族。同样,只有来自每个民族中虔诚敬意的人,才是受安拉拣选和喜爱的,而并非是哪一个特定的种族或民族。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以及其他所有的能正视他们的宗教信仰和最初教导的人,都将进入乐园,因为安拉说:

“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古兰经》2:62)

但是,那些不遵从他们宗教诫命,且不归信伊斯兰的人,注定要进入火狱。这是因为,伊斯兰是自最后一位接受安拉启示的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之后,唯一一个安拉接受的正教。

“信奉天经者和以物配主者,他们中不信道的人,必入火狱,而永居其中;这等人是最恶的人。”(《古兰经》98:6)



Footnotes:

[1](http://www.jewfaq.org/gentiles.htm)

[2]《旧约全书·出埃及记》32章,《古兰经》7:148.

[3]《古兰经》2:75.

[4]《新约全书·使徒行传》24:5:帖士罗称呼保罗,“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尽管拿撒勒教党事实上由‘义者,雅各’主持,耶路撒冷主教。

最好

文章的部分内容

查看全文

添加评论

  • 不对外公开

  • 您的评论在24小时内审核后发布。

    标有星号(*) 为必填选项。

同类中的其它文章

查看最多

日常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编辑精选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列表内容

您的上次访问
此列表当前为空。
按时间列表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最受欢迎的

等级最高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发送最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打印最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评论最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您的收藏夹

您的收藏夹已空。 您可以用编辑工具条添加文章至此列表。

您的查看历史

'清空您的历史记录。